关于同性恋的一些看法 2008-07-1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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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说说这个一看起来有点BT的问题呢?今天凌晨的日志已经写过了主要是因为看了南方周末上的一篇文章引发的再思考。之所以说是再思考,原因是在上学期的思修课上,在讲到社会秩序与社会责任的时候,我们敬爱的思修老师的一些管但很明显的受到了学生的挑战。课后就在网络学堂上的讨论区里出现了名为“为什么同性恋损害基本秩序”的帖子...再说一句,后来又有人想讨论双性恋的...这个就有点狗尾续貂了,没多少人理他了...不过这个关于同性恋性质的讨论还是很有价值的~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会引用之前同学的一些话语,不过会尽量以我的理解转述出来;我可不想引起侵权的问题...

        我们吕老师在讲到自由民主时,谈到同性恋会降低出生率,从而损害社会基本秩序,因此同性恋的本质是违反社会道德的,因此是不应该被提倡甚至乎是应该被禁止的。发帖的同学的观点则是,在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同性恋是有权利取得自己的空间的。但是他的论证过程在我看来有些搞笑:他认为如果通过法律强迫同性恋结婚,那会毁掉三个人...还有就是关于繁衍的问题,他认为出生率的降低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在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的今天。OK,这就是他的观点,总是让我觉得有些剑走偏锋了似乎没有触及问题的中心。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有人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同性恋其实和妇女解放运动一样,本质是争取本质上人类应该拥有的权利。我觉得这种比较很贴切。男女平等是在今天不需要再去证明的一个人类承认的基本事实,哈佛校长还因此因此栽过跟头...那就是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同性恋最终会得到主流社会的承认。

       在帖子发出的5个小时候,老师就在网上看到了这个帖子,并且再一次发飙了自己的观点。我还是把他的话发到这里来吧,感觉他说的很好,尽管自己不是很赞同...

       

回复人 老师 回复时间 2007-09-25 17:38  
正 文

自由民主对社会基本秩序的损害,目前主要发生在实行自由民主制度的西方发达国家,是西方学者反思自己社会问题时所提出的。

问题所涉及的社会基本秩序,是指以家庭为基本形式的社会秩序。在人类历史中,家庭一直承担着人类繁衍生息、子女教育等重要功能。福山等西方学者认为:过分崇尚个人的自由、权利,直接损害家庭这一人类社会最古老的基本秩序,人口减少是一方面,此外还包括家庭解体对青少年心理的伤害及其产生的社会后果。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非婚生或单亲家庭的孩子已经超过三分之一,并由此产生很多社会问题。由于这不是本课讨论的重点,所以在课堂上没有充分展开。有兴趣的同学,可找福山的《大分裂》看看,中国社科出版社翻译的。

我们国家没有像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那样,正面肯定同性恋,但现在也比以前宽容了很多。当然,我们的问题不是出生率低,但同样需要警惕家庭解体及其对社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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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老师的这段话,我认为我有两点不是同意。一是同性恋的问题是否已归结到“自由民主”的这一方面”范畴来讨论;二则是是同性恋对家庭的破坏在先,还是以家庭为代表的主流的社会结构以及其存在形式对同性恋的排挤在先。归结到底其实是对同性恋本质的观点不同。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承认一个人的性取向与一个人的饮食习惯和穿衣风格一样只是一个人作为“人”的一种再普通不过的属性,那么就不存在将性取向上升到与人权同一等级的讨论必要了;然而要是社会认识不到这一点的话,我们是的确有可能犯这样的错误的,犹如在奴隶社会青铜时代有些青铜器的样式是只有某一个等级的人才可以使用的,这在今天看起来有点无聊,毕竟现在不会有人告诉我们只能用直径小于多少多少的碗了...而对于第二个问题,我觉得其实是本末倒置了。在一个同学的法德帖子里他讲到,“关于老师的"以家庭为基本形式的社会秩序",个人认为那是一个社会在时间上延续的结果,而并非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一个社会完全有可能有其他的组织形式,人民拥有选择的权利!!!!!如果社会普遍要求异性性取向,可以以各种方式教育鼓励,但不应对同性恋者予以法律强制,开辟专门的同性恋区是很好的办法!”我同意他的前半部分,其实就是说主流的观点不一定是最终的必然选择和结果,这一点其实是不需要讨论的。但是对于后半段所谓“专区”的做法我觉得不一定是最正确的办法。当我们选择将总体的一部分抽离,一个或多或少要承认的事实就是我们认为这一部分是不同的。如何从伦理上界定同性恋专区在道德发展上到底处于什么阶段,这会成为一个极具争议性的问题,就如现在很多人在讨论的红灯区是不是应该存在一样。

        “ 事实上老师只是在稳定社会秩序这一方面认为同性恋不应该被提倡.事实上稳定社会秩序的要素有很多,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中具体每个要素的情况有所不同.至少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对人的言行思想影响极为巨大,而同性恋历来就为国人所不齿(尽管中国的历史上出了不少偏爱男色的皇帝),因此即使是在现代社会,我们中的大多人无法在思想上接受同性恋这一行为.如果现在过分强调同性恋的公开化合理化,是会遭到社会舆论的排斥与抵制的,这或许也是为什么著名的李老师的行为会遭到抨击的原因.而我还想说的是,同性恋不应被看作是资产阶级精神腐化和生活萎靡的标志.尽管现在对于同性恋倾向的产生原因还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现在比较流行的是基因+环境决定说),但可以肯定的是同性恋自古有之(正如我刚刚说的古代皇帝有同性恋倾向的也不少),而且也决不仅仅发生在人类身上.科学研究表明,在山羊企鹅以及一些鸟类中也可以发现具同性恋倾向的个体,尤其是山羊,其中有一定比例的公山羊是只会骑跨在同性山羊的背上.吕嘉老师讲的对,同性恋会对人口出生造成影响,但是这一违反生物学规律的行为(主要指它的逆繁殖性,即不会产生任何子代个体)为什么会在时间上发生如此之久物种上分布如此之广而并没有在进化过程中被淘汰,仍是个未解之迷.我觉得从这也可以看出同性恋的存在还是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吧...
        因此个人认为从当前建设和谐社会这一角度,老师提出的"同性恋损害社会秩序"的论点放在今天的中国还是有道理的,但我觉得若是在前面加上"公开的"和"在一定程度上"几个字或许会比较好.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要对同性恋行为施以压力,我只是觉得这个社会还需要时间去接受这一看来对"传宗接代"有大逆不道之嫌的行为,任何想使同性恋被社会接受的行为都不可操之过急.我们能在网上学堂讨论这种问题已属不易,而要真正使"同性恋"完全"大白于天下",还需要这个社会长时间的努力.
        (我也不是同性恋啊...我的这些东西很多是从<<南方周末>>上看到的,当时有一篇专门介绍同性恋的长文...有写的不好的地方大家要谅解啊!”

        以上的这一段话是我发的帖子,已经讲我的想法表露的的差不多了。今天就先写到这里,还没完,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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